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高校党委、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大排查大整治专题会、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应对举措。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把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全力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属地责任,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校园安全工作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大排查大整治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组织责任督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营造良好环境。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安全知识人人讲、安全技能人人学、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规范人人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报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校园安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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